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与去年11月推出的16项税收服务举措构成“16+10”税收支持体系,使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再次提速。
10项新举措中提到,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除外)、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度申报。据了解,在已经率先探索推行“五税合一”的上海,这项举措已让近50万纳税人享受到服务便利。
“企业日常经营涉及许多税种,每个税种的申报期限不一致,对财务人员而言容易遗漏或者出错,综合申报方式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衡海燕说。
上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李纯表示,10项新举措进一步丰富了“服务共同体”内容。纳税申报预填、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环节简并,以及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等更多更便捷的申报服务类举措都将在长三角区域先行试水。
16项服务举措提出,“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自7月1日起,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功能已在三省两市电子税务局上线,支持长三角区域外出经营纳税人通过经营地电子税务局实现开户、报验管理、预缴申报、税款扣缴、信息反馈全流程线上办理,且办理时限从5-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据测算,长三角区域每年约有20余万户次跨省报验业务,预计可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40余万次。
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也是10项新举措中的重要内容。在此之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宁波市税务部门先后联合发布公告,推出“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两项事项清单,这也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市税务机关联合发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清单中列出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税收票证等事项。对上述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统一19项税务执法裁量基准,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上海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文华介绍,该裁量基准注重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主要根据违法手段、危害后果等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对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19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确保对纳税人的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
上海市普陀区月星集团是一家大型企业,旗下的“月星家居广场”和“环球港”遍布长三角区域。该集团财务负责人顾婵娟表示: “统一税务执法裁量基准,对于我们跨区域经营的企业而言,更有利于集团内部涉税事务的标准化管理。”
税收大数据是座“金山银库”。在16项举措中,还提出“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目前,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已组建跨区域分析团队,建立联合分析长效机制,结合区域税收经济发展特点,拓宽数据维度,完成了多篇各有侧重、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联合分析报告和案例,供各级地方政府和税务总局领导决策参考。
据了解,今年4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务部门联合启动了“云链通”行动,通过深挖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以需寻供、以销寻路。自“云链通”行动开展以来,三地税务部门已为48户企业匹配了108户上下游企业。
“没想到税收大数据功能这么强!能帮我们精准匹配到上海的原材料供应商,顺利解决了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嘉善誉丰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企业采购员徐陶利对“云链通”提供的服务赞不绝口。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推进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一系列措施,适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系统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先行指引和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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