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办法》强调,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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