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在“三服务”走访调研期间,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收到部分公交企业反映,浙江省2015年度新能源公交成品油补助清算资金和部分运营补助资金一直未下达。经了解,因当时相关部门对新能源公交推广达标认定和补助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相关资金未列入当年计划,致使拨付工作延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三服务”重点工作内容,急企业所急,抓难题破解,通过持续8个多月的努力,为浙江省公交行业争取到中央财政补拨政策性资金2.2亿元。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涉及部门环节多、程序严。中心认真梳理、积极协调,先后多次到财政部浙江监管局沟通汇报,查找相关补助申报审核意见和待补车辆数据资料。同时向交通运输部运输司汇报寻求支持。通过多方努力,去年10月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同意启动对浙江补助资金的补拨事项,并就具体事宜给予协调。财政部经建司在当期分配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资金时先给予0.6亿元补助。
今年4月底,在交通运输部统筹审核全国2019年度新能源公交成品油补助清算资金时,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与交通运输部沟通汇报,全力争取在新能源公交补助政策最后一年“搭上最后一班车”,落实清算资金。5月29日,交通运输部在向财政部报送关于新能源公交推广应用情况时强调未拨付2015年度浙江省补助资金有关情况。中心再次赴财政部浙江监管局进行沟通。6月5日,财政部签发相关资金下达文件,2015年度新能源公交成品油补助清算资金1.6亿元全部纳入拨付范围。6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收到资金下达文件。至此,2.2亿资金全部补拨到浙江省,并将在近日按相关规定核拨到各地公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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