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证监会披露了对上海银行再融资申请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集中在理财业务风险、监管指标等11个方面,需要上海银行进一步说明。
对于理财业务的风险,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上海银行应说明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数量、期限和产品结构,并对理财服务的核查、产品报告和过渡期进行说明新资产管理条例颁布后的安排。
在监管指标方面,中国证监会要求上海银行对报告期内同业业务占比、贷款集中度、存贷比、非标业务(影子银行)比例等相关业务指标作出补充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业务发展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上海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受到32项行政处罚,涉及罚款约2122.89万元。
证监会要求上海银行作出补充说明,并披露过去36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施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证监会同时关注到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上海银行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要求上海银行说明疫情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有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据了解,上海银行拟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含)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换股后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纳入核心一级资本。
5月12日,上海银保监局批准了上海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5月29日,证监会受理了上海银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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