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业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以渔业、农机、农药安全生产为重点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分为“集中学习教育周”、排查整治进行时展示周”、“安全宣传咨询周”、“安全生产齐鲁行宣传周”等四个阶段。
其中在排查整治阶段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方面,文件要求,结合当地“三夏”农机化生产实际,组织农机监理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三夏”农机作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抢收抢种期间农机作业安全。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继续抓好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未检验作业和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减少安全隐患。做好麦田防火工作,督促落实农机作业防火、安装防火罩等防范措施。
此外,在渔业方面,文件要求广泛发动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伏季休渔,大量渔船停港的实际,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情形,重点开展渔船、渔港和渔业船员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指导市场主体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生产,严控风险隐患。
农药安全方面,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范围是否与农药登记证及农药生产许可证书中标注的生产范围相符,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的规定,是否落实原材料进货、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否遵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农药经营者是否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场所与农药经营许可证书中标注的地址是否相符,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落实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是否落实采购农药查验和采购、销售台账制度;在使用环节, 重点检查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及统防统治组织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在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和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等高毒农药的情况,是否超剂量、超范围、缩短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查看是否落实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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