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逐渐恢复,投资实现正增长,销售面积降幅大幅收窄。1-4月,郴州市纳入联网直报的房地产企业378家,在建项目386个,完成投资49.9亿元,同比增长7.9%,比全省(2.9%)高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3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6个百分点,比全省(-7.1%)高2.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
一、主要亮点
(一)投资首次实现正增长。4月份以来,全市建立了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日调度和清单管理制度。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减免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房地产投资发展。1-4月,全市新增1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共42.9亿元,我市房地产投资情况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从工程用途来看,住宅投资稳定增长。1-4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住宅投资40.1亿元,增长6.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5.6亿元,增长1.4%,其他投资(指车库等附属设施)3.9亿元,增长47.4%。从户型结构看,中等户型投资较快增长。1-4月,全市房地产完成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投资4.1亿元,下降25.6%;完成144平方米以上户型投资6.2亿元,下降18.5%,90-144平方米的中等户型住宅完成投资29.7亿元,同比增长21.2%,占住宅投资的74.1%,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59.5%。
(二)商品房屋施工面积实现正增长。1-4月,随着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加快推进,全市商品房屋施工面积2492万平方米,增长1.5%,比一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944万平方米,增长3.5%,办公楼施工面积18.6万平方米,下降14.7%,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289万平方米,下降10.5%,其他施工面积128万平方米,下降49.2%。
住宅新开工面积大幅收窄。1-4月,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42.8万平方米,下降10.1%,降幅比一季度收窄40个百分点。住宅新开工面积115万平方米,下降10.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45个百分点。其他新开工面积增长7.9%,降幅比一季度收窄73个百分点。从户型结构看,90平方米以下住宅、90-144平方米住宅、144平方米以上住宅分别下降1.7%、31.4%和25.5%,降幅比一季度分别收窄73.2、32.2和40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一)房屋竣工面积依然下降,但降幅明显收窄。1-4月,全市房屋竣工面积20.9万平方米,下降71.6%。从工程用途来看,住宅竣工面积15.8万平方米,下降72.4%;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下降56.1%;其他房屋竣工面积下降97.3%。从户型结构看,90平方米以下住宅、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住宅竣工面积分别下降97.2%、90.7 %、92.1%。
(二)房屋销售面积和房屋销售额仍然下降但降幅明显收窄。一是房屋销售面积降幅收窄。1-4月,全市完成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3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3%,比一季度收窄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19.4万平方米,下降2.4%;商业营业用房房屋销售面积7.7万平方米,下降41.6%;从户型结构看,90平方米以下房屋销售面积7.6万平方米,下降6.2%;90-144平方米销售面积8.4万平方米,下降44.6%;144平方米以上房屋销售面积16.0万平方米,下降31.0%。二是房屋销售额降幅明显收窄。1-4月,全市完成商品房屋销售额67.8亿元,同比下降4.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8.1个百分点。其中按用途分,住宅销售完成61.1亿元,增长2.8%。商业营业用房下降50.9%,其他房屋销售额增长42.5%。从户型结构看,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宅销售完成4.5亿元,下降0.7%,90-144平方住宅销售完成3.5亿元,下降50.7%,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宅销售完成7.97亿元,下降31.3%。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投资、销售差距明显。一是房地产投资发展不均衡。1-4月,全市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7.9%,其中,资兴(235.5%)、桂东(191%)、安仁(49%)、桂阳(33%)、苏仙(16%),7个县市区均实现增长。但北湖(17.2%)、永兴(7.4%)、汝城(5.5%)、嘉禾(3.8%),4个县市区出现负增长,二是销售面积发展不均衡。1-4月,全市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下降4.3%,其中,宜章(49.9%)、苏仙(35.5%)、嘉禾(28.6%)、资兴(20.4%)、桂阳(19.8%)、永兴(11.7%)、临武(10.7%)和桂东(8.4%),8个县市区均为正增。但北湖(-40.4%)、安仁(-4.4%)、汝城(-2.3%),3个县市区出现负增长。
三、促进全市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工作建议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业。4月下旬我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九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实行购房奖励、延期缴纳税款、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容缺受理“三通一平”审批手续、分步收取报建费用、加大信贷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阶段性放宽预售申报条件、顺延项目工期和交付期限、改进政务服务十个方面,对帮助房地产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损失,支持房地产行业有序稳定发展提出了具体可执行政策措施。
(二)加强房地产运行监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指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控,保持价格稳定,强化市场引导。把控源头,合理调整供地数量和类型,把握供地节奏,确保房地产开发规模、速度与地区增长规模、居民收入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三)提升房地产建设品质,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增长。近年来我市引进了碧桂园、恒大、美的、加利申、宁邦、建工观山等知名度高、有实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要充分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本地房地产企业不断提升户型设计和质量水平,培育本土优质品牌。要充分发挥政府拥有的优质资源在市场中的配置作用,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尤其要重视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城东新区、高铁片区、梨树山片区、骆仙铺片区等新建城区的教育、医疗、购物及交通服务设施配套,促进新老城区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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