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鼓励公路沿线群众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持各地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引农村居民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方案》鼓励全省各地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任务进行捆绑招标,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群众承包;鼓励将区域相近的乡村两级养护员、护林员、护河员整合,提高农村公路综合养护质量。
  《方案》强化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明确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资金标准,其中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
  贵州各地将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对县级政府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市级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通过出让公路冠名权等方式,引导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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