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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互保系统有望揽获牌照 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

06/02
2020
来源
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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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系 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 工作,建立规范发展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 从方案来看,根据《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和《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 》,农业农村部会同银保监会研究确定了“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 接”的改革总体思路。 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牵头联合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该机构为专业性的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由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脱钩后和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以借款方式注入,接受银保监 会的监管和农业农村部的行业指导。遵循“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开展渔业 行业内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等经银保监会核准的保险业务 。 《通知》还明确了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改革方案,河北、山东、江苏、浙 江、福建、广东和宁波等7省(市)渔业互保协会改革方案参照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制 定。 实施步骤方面,先期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人,牵头完成全国性渔业 互助保险机构的申报、筹建等工作,经银保监会批准筹建并组织验收后开业,力争2 020年内完成。此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不再从事保险业务。 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成立后,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联合地方协会完成有关省 (市)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申报、筹建等工作。对符合设立条件的,经银保监会批准 筹建并组织验收后开业;对不具备设立条件的,直接转制成为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 构的分支机构。省(市)渔业互助保险机构改革完成后,地方协会不再从事保险业务 。 [3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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