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横空出世后,立刻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2020全国两会开幕在即,这
一概念更加频繁的被资本和市场提及。
在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和提案中,新基建也是高频议题。比如,腾讯公司董事
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的七份两会议案中,有三份提及新基建。
不同于主要集中在“铁公基”的传统基建,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说法,新基建
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
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报提出,新基建主要包含数字经济、电子化智能化、新能
源新材料和传统基建补短板四个层次,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际高铁、特高压输电七项内容。
据国泰君安证券研究统计的2020年13省已公布的新基建投资规模,达到2
5.6万亿。部分市场人士将其视为疫情后的“新四万亿”计划,提振了市场信心,
给相关行业带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金融机构和投资人处获悉,新基建的投资机遇中,最看
好智慧城市、智慧金融的发展前景。
金融新基建中的新机遇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杨涛指出,金融
新基建是保障金融体系健康运行的“压舱石”,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催化剂”,
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的“助推器”,还是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隔离墙”。但金融新
基建目前面临着自主可控和开放共赢、政府主导与市场治理、行政市场垄断与市场竞
争、多头建设与统筹安排四对矛盾。
杨涛认为,在数字化时代,金融新基建应重点关注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金
融标准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新基建中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
网等“重创新”的领域,将进一步打开金融机构近年致力发展的智慧金融发展格局。
一位消费金融行业人士表示,在疫情影响下,目前经济增速放缓,各行业服务方
式都在发生质变,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也随之变化。整体的信贷市场面临多元化、线上
化、智能化的挑战,新兴技术已成为信贷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在新基建赋能下,金融场景将被多方位打通,各类数据的集合将进一步保障信贷
风控的准确性。金融机构可以从客户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征、人
脉关系等维度入手,描绘出更加完整的用户信用状况。
中国银行业协会研究部主任李健表示,商业银行应该抓住新基建窗口期的机遇,
通过智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李健具体指出三点建议:一是商业银行要积极对接新基建融资需求,加大重点领
域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商业银行自身也要利用数字化转型的机遇,加大金融基础设施
的投资,推动新基建发展;三是商业银行应注重改革创新,以智慧金融的形式补齐过
去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个短板,推动发展智慧型供应链金融和智慧型科技金融,
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寻找突破口,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认为,智慧城市将是智慧金融的突破口。在
智慧城市建设等过程中,应强调软件建设,形成和智慧城市相应的场景,推动政务等
方面的数据共享,创新机制体制。同时,可以有效利用社会服务机构,作为中立的数
据托管机构,以使用为导向,推动要素落地。
广阔前景与不确定性共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虽然市场看好新基建的发展机遇,但有
一些专家提示,应冷静对待新基建的这一轮风口。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首先,新
基建不同于传统基建,所以用传统老基建那种主要依赖政府买单刺激经济的思路来看
新基建的模式是不准确的。新基建的对象大部分并不是公共产品,而是企业经营的产
品或者经济学上的私人产品。这些产品是需要买卖的。
其次,这些数字技术的基础设施,包括产业互联网,是由企业投资而非政府投资
建设,而企业投资会有一个硬的预算约束,投资要有回报。
再次,这类投资大多数是一些新技术,而且是成长中的新技术,技术路线和市场
前景不确定强,投资风险更大。一旦选择失误,大量投资就可能打了水漂,所以较多
采取风险投资方式。这类投资政府最好不要直接插手,交给企业和市场选择,才是明
智之举。
从这个层面看,新基建的投资机遇,本身就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新基建中的具
体内容,无论是5G、新能源,还是数字经济,在国内都有很强大的发展机遇。
中国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更明确地指出,
以数字基建为主的新基建,本质上属于新技术推动的新产业,发展的快慢要遵循市场
规律和产业规律,不适合作为短期刺激政策的工具,要防止一哄而起运动式增长,最
后留下一堆无效投资和烂尾工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近期金融市场已经开始出现一些闻风而动的增长,
比如4月信贷超预期增长,4月集合信托基建类产品发行逆势增长等。
前述消费金融行业人士指出,随着新基建的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消费者的
能力都会得到提升,金融将变得更加“普惠”;但另一方面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随着
新一代信息技术更加便捷地获取个人隐私数据后,是否存在泄露个人隐私风险等合规
性挑战。
薛涛也指出,新基建需要被监管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反垄断监管,但这一点
在中国短期内落地可能性较低;二是信息安全与保护的监管,这一点已经陆续有监管
文件出台,但这仍是目前尚未妥善解决,且监管和消费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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