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通过在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设置乡村道路养护工岗位,以“农村公路养护+扶贫就业”模式提升深度贫困地区道路管护水平、增加贫困户就业收入。此批岗位共设置2.2万个,用工对象主要为从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中选聘的因特殊情况不能跨区就业的人员,每个县原则上按照1000个岗位设置,地州范围内可调剂使用,乡村道路养护工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每年补助1.2万元,5月20日前上岗开展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乡村道路养护队,以村为单位成立乡村道路养护组,与乡村道路养护工签订三年协议,实行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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