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0年5月14日,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承租人将其自有租赁资产II出售给出租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00万元(单位下同)及出租人将租赁资产II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6个月。在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租赁款项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为45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414.97万元,合共4914.97万元。
据悉,租赁资产II为位于中国新疆省的某钻井平台及配套设备,帐面净值约7266.64万元。
公告称,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将在租赁期内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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