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1626 |
基金全称 |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央企改革受益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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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27,984.58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淡化大类资产配置,侧重在央企改革主题下精选个股,以期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股票投资策略
央企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占据了各行业的龙头甚至垄断地位。近年央企改革进入实质运作阶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下放等政策试点陆续出台。央企改革将带来众多的的投资机会,包括股权多元化后带来的资产效益的提高、管理层持股或员工持股后带来的管理层效益的提高、管理让权后的企业成长以及资源整合与并购重组带来的经营绩效提高等。
(1)央企改革受益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对央企改革受益股票界定如下:
1)直接受益于监管制度、产权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改革,并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营机制优化、激励机制改革等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和行业竞争力的央企上市公司;
2)直接受益于开放垄断领域,发展空间得以拓展以及盈利水平得以提升的非央企上市公司;
3)其他间接受益于央企改革的上市公司。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精选个股。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2、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配置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并利用股指期货的对冲作用,降低股票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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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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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央企改革受益主题证券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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