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2963 |
基金全称 |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计算的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风格 |
商品型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黄金现货合约(包括现货实盘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的目标ETF为易方达黄金ETF。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钩黄金价格的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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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0.50% |
托管费用 |
0.1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A类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易方达黄金ETF的联接基金。易方达黄金ETF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紧密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黄金ETF追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参与易方达黄金ETF交易。为更好地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当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流动性不足或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投资成本更低时,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
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国内其他黄金投资工具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于挂钩黄金价格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及互换协议),基金管理人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其预期风险及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和微观经济运行环境。 |
决策程序 |
(1)基金经理按照公司制度提交资产配置计划,经审议后实施;
(2)基金经理采取申购、赎回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
(3)投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4)基金经理持续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并进行相应的组合调整。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易方达黄金ETF的联接基金。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目标ETF及其所代表的国内黄金现货品种的风险收益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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