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代码 | 
                                006766 | 
                            
                            
                                | 基金全称 | 
                                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以及银行存款。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 
                            
                            
                                | 投资理念 | 
                                 | 
                            
                            
                                | 首次募资金额 | 
                                480,030.56万元 |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0元 | 
                            
                            
                                | 管理费用 | 
                                0.25% | 
                            
                            
                                | 托管费用 | 
                                0.05% | 
                            
                            
                                | 销售服务费 |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本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 
                            
                            
                                | 决策依据 | 
                                 | 
                            
                            
                                | 决策程序 | 
                                 |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风险管理工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