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9623 |
基金全称 |
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创新驱动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投资符合创新驱动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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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590,135.35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0元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予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全社会对创新活动的投入加大,重要产业的国际技术竞争力增强,企业投入产出的绩效相应提高,技术创新在产业发展和国家的财富增长中成为重要驱动因素。
(1)创新驱动主题界定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围绕创新驱动战略,出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发展方式向依靠持续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提升转变,促进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本基金所定义的创新驱动主题遵循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内涵,关注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流通、消费者服务等环节具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务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关注企业研究与发展(R&D)投入的定量指标并结合其他维度创新能力的定性判断,主要围绕新兴产业并辅以传统产业把握创新驱动投资机会。具体行业主要选择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加速转化的战略新兴产业;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处于转型提升的传统产业。
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优势的关键领域。新兴产业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政策导向,具有较高的技术投入,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的创新性,行业前景广阔。本基金主要投资: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行业。 同时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发展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市场、管理、商业模式、产业联系等多维创新实现产业进化升级,并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深度融合,以创新为基本驱动力,适应竞争环境,提升经济附加值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多维度创新能力评价,并考虑产业成长趋势,本基金主要投资:智能家电、互联网金融、文化传媒、现代农业等行业。
(2)个股选择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重点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公司未来的持续成长性、公司的盈利模式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
在定量分析方面,考虑过去三年累计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人员及高学历人员占比、人力投入占比、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等方面,筛选各项指标平均处于行业前 1/3 的公司进行关注。同时结合 PE、PB、PS、PEG 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自由现金流贴现等绝对估值方法来考察企业的估值水平,以判断当前股价高估或低估。本基金在关注估值指标的同时,还会关注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投资价值。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上述创新驱动主题界定,本基金同时关注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市场优质标的的投资机会:
1)行业研究员重点覆盖的行业中,精选港股通中有代表性的创新型公司;
2)与 A 股公司相比具有差异化及估值优势的公司;
3)港股通综合指数成分股中,筛选市值权重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公司进行配置。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债券市场券种供求关系及资金供求关系,主动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确定和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平均久期及债券资产配置。本基金具体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杠杆策略等。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合理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市场周期分析;
(5)上市公司财务品质和管理能力,以及对公司盈利增长能力的预测。 |
决策程序 |
(1)研究部定期对宏观经济、市场、行业、投资品种和投资策略等提出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依据;对于可能对证券市场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及时提出评估意见及决策建议;
(2)研究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各级股票库,并提供重点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在公司各级股票库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负责建立符合基金合同规定和投资需求的股票投资备选库;
(3)固定收益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固定收益券种库,提供各券种的基本面情况及投资要点分析;
(4)在对经济形势和市场运作态势进行讨论分析后,基金经理拟定下一阶段股票、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做出《资产配置提案》和重点证券投资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5)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经理上报的资产配置提案的基础上,讨论并确定下一阶段的资产配置和重点证券投资决定,会议决定以书面形式下达给基金经理;
(6)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决议和重点证券投资决定,基金经理负责在股票投资备选库和固定收益券种库中选择拟投资的个券,制定投资组合方案;
(7)在基金经理权限内的投资,由基金经理自主实施;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金融工程小组负责开发基金投资组合的分析评价体系及其他辅助分析统计工具,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定期跟踪分析,为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创新驱动主题相关股票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可进行相应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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