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96001 |
基金全称 |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全收益指数)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标普500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 |
投资理念 |
通过指数化投资最大限度的分享美国经济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
首次募资金额 |
82,275.42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00元 |
管理费用 |
1.0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3.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12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股票停牌、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还可能将一定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与标普500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以优化投资组合的建立,达到节约交易成本和有效追踪标的指数表现的目的。
本基金在投资的过程中,由于必须保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导致在市场上涨的过程中,基金投资组合的表现可能会落后于标的指数的表现。另外,由于基金投资组合权重与目标指数成份股权重的不一致、股票买卖价格与股票收盘价的差异、指数成份股的调整与指数成份股权重的调整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与开支都会使基金投资组合产生跟踪误差。
基金管理人会定期对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为基金投资组合下一步的调整及跟踪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控制提供量化决策依据。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以美元资产计价)。
未来,随着跟踪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投资工具的增加,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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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1.投资组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3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通过完全复制法最终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或赎回带来现金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2.投资组合的管理
(1)每日投资组合管理
1)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的跟踪与分析
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如:增发、配股、拆股、缩股、分红、停牌、复牌、暂停交易等)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进而进行组合调整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成份股的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不定期的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变更成份股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的跟踪与分析
跟踪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确定指数变化是否与预期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每日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
根据本基金每日申购和赎回信息,分析由此对组合产生的系列影响。
5)组合持有证券、现金头寸及流动性分析:
基金经理分析实际组合与目标组合的差异及其原因,并进行成份股调整的流动性分析。
6)组合调整:
① 利用数量化分析模型,确定将实际组合调整到目标组合的最优方案和组合交易计划。
② 如发生成份股变动、成份股公司合并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基金的操作策略。
③ 调整组合,达到目标组合的持仓结构。
(2)定期(每月)投资组合管理
1)每月末,根据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的比例,进行支付现金的准备。
2)每月末,在基金经理会议上对投资操作、组合、跟踪误差等进行分析。分析最近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间的跟踪偏离度情况,找出未能有效控制较大偏离的原因。
3)每月末,公司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与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公司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投资组合调整
(1)投资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2)投资组合调整方法
1)成份股变动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所跟踪的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
① 标普500等权重指数的审核、公布与调整
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决定成份股的变动,即将某只(某几只)股票新纳入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或将某只(某几只)股票自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中剔除。
② 本基金投资组合调整期间
根据标普500等权重指数的审核公布与调整频率,本基金指数化投资组合的调整期间原则上为不定期调整。
具体调整期间原则上定为: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调整决定公布日起至该股票正式纳入(剔除)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后的五个交易日之内。
③ 本基金投资组合调整方法
本基金将按照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对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调整方案,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构造原则和权重,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成份股权重的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每季度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调整,使每一个指数成份股的权重重新回至0.2%。本基金将根据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权重变动公告,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当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公司的股权变动公告及时计算需要调整的权重比例,并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期间原则上定为:对于每季度的成份股权重的定期调整,在调整日(通常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月的第三个周五收盘后)之前5个交易日与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于因公司行动进行成份股调整时,在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调整决定公布日起至该股票除权日后的5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3)其它调整
① 限制性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基准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的被动性卖出调整,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类别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② 大额赎回调整
由于本基金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当发生大额赎回超过最高现金保有比例5%时,本基金将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同比例的被动性卖出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投资于标普5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及与标普500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80%—95%,其中投资于与标普500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的比例不超过10%;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20%,其中投资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美国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预期风险较高的产品。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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