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61601 |
基金全称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
投资风格 |
平衡型 |
投资目标 |
主要投资于处于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早期的“新蓝筹”上市公司。通过组合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净值的稳定增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
投资范围 |
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新蓝筹”组合的股票资产将不低于股票总资产的80%;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 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
投资理念 |
在适度风险下追求较高收益。 |
首次募资金额 |
221,886.47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单个账户中不得对同一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分红再投资。分红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在对市场趋势判断的前提下,重视仓位选择和行业配置,同时更重视基本面分析,强调通过基本面分析挖掘个股。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3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留存比例浮动范围:不低于5%。
1、资产配置
贯彻“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2、行业资产配置
在“新蓝筹”投资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的把握以及对行业运行周期的认识,确定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 GDP 增长等因素。
4、股票选择
股票投资中将以“新蓝筹”资本增值型投资为主导,把企业的未来成长能力作为选择投资对象的最核心标准。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数理统计体系,利用数理分析方法检验不同的投资方法和投资思路,对市场运行特征进行跟踪,确保基金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同时重视对趋势的把握,顺势而为,灵活操作。
“新蓝筹”企业的主要选择标准是:
(1)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处于成长阶段或成熟阶段的早期,企业经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时能够保持较高的持续成长能力;过去三年或预期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平均大于 6%或者 GDP 增长率;
(2)企业成长性较好,市场竞争能力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息税前收益保持较高的成长性;
(3)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高;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资产盈利水平较高;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5)企业在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6)企业管理层开拓进取,具备企业家素质,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
决策依据 |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
3、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走势。 |
决策程序 |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设立基金管理部、研究策划部、基金交易部、监察稽核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和风险控制。基金管理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和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作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策划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形成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基金交易部。
6、基金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
投资标准 |
在对市场趋势判断的前提下,重视仓位选择和行业配置,同时更重视基本面分析,强调通过基本面分析挖掘个股。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3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留存比例浮动范围:不低于5%。 |
风险收益特征 |
在适度风险下追求较高收益 |
风险管理工具 |
使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开发和购买的风险控制以及基金绩效评估体系(包括VaR分析、流动性分析和管理、业绩的归因分析、均值-方差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