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80015 |
基金全称 |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收益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本金相对安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投资理念 |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管理理念。“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是指根据对宏观经济未来趋势变动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之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据此合理安排组合的配置结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定收益,增强流动性。“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是指以系统、深入的价值分析为基础,积极把握市场低效、失衡机会,获取稳定的超额收益。 |
首次募资金额 |
246,687.69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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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65% |
托管费用 |
0.2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8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券,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参加股票一级市场申购,适度参与股票二级市场和权证投资,力争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率水平。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以控制组合风险;在此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参与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以提高组合收益。
2.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2)久期调整策略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4)套利策略
(5)个券精选策略
(6)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7)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主要投资于新股申购和转债转股,适度参与二级市场,在承担有限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股票一、二级市场差价收益和转债转股套利收益,有效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率水平。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分析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基础上,发掘权证投资机会,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深入研究行权价格、标的价格和权证价格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利用非完全有效市场中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运用期权、期货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价格走势,并结合基金自身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本基金仅将权证投资作为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
决策程序 |
(1)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分析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跟踪我国财政、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利率变化的动向,通过计量经济模型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其未来的变动走势,为债券资产配置提供战略安排,并且及时把握制度变化产生的机会。
(2)自下而上的投资组合构建
一方面,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历史利率水平、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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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准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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