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202801 |
基金全称 |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60%×MSCI世界指数 + 40%×MSCI新兴市场指数 |
投资风格 |
增值型 |
投资目标 |
通过基金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在降低组合波动性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最大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遵循全球资产有效配置的投资理念,通过全球宏观经济和各经济体发展的深入调查研究,并配合量化配置模型,实现基金资产在资产类别以及区域中的有效配置,同时,通过科学的组合投资,降低投资风险,以长期投资为主,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首次募资金额 |
2,999,815.12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
管理费用 |
1.85% |
托管费用 |
0.3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基金资产的配置上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配置策略,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境外投资顾问组成投资团队,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
决策程序 |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负责。双方成立联合风险管理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负责。双方成立联合风险管理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如果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其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负责。双方成立联合风险管理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如果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其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负责。双方成立联合风险管理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如果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其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负责。双方成立联合风险管理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如果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其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境外投资顾问每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负责。双方成立联合风险管理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如果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其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其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
投资标准 |
对基金和股票投资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95%,可能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基金的部分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股票的部分(仅限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40%;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0-4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属于中等偏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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