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240002 |
基金全称 |
华宝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规避系统风险,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提高投资组合的长期报酬。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债券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等。股票投资方面,主要投资对象为上证180指数、深圳100指数的成分股。 |
投资理念 |
把握市场特点,灵活配置资产;稳健投资,追求卓越回报。 |
首次募资金额 |
106,724.25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1.3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在各基金范围内进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自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布之日起,本基金新增的投资人如果没有明示的,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
(2)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处对托管在该处的基金通过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和变更进行分红方式的选择,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确认后对该销售机构账户内托管的该基金品种全部份额有效。
投资人既未作账户分红方式选择也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情况下,分红方式根据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确定,否则不再适用本条第(1)项所述的现金红利方式规则。
3、同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采用资产灵活配置策略,以债券投资为基础,并把握股市重大投资机会,获取超额回报,同时执行严格的投资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本基金通过量化辅助工具及研究支持,结合自身的市场研判,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监控,在一定阶段可显著改变资产配置比例。同时通过仓位与时间的二维管理,控制风险,增加盈利。
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跟踪市场久期,并根据市场利率预期变动主动调整,使组合久期适度偏离。股票投资方面,以指数化投资分散非系统风险,增强流动性,并通过三层复合保障措施严格控制其投资风险:只有当股票投资时机预警系统发出买卖股票提示时,才开始考虑或进行股票市场指数化投资;同时通过仓位与时间的二维管理,控制持有高风险资产的时间;并以风险预算管理为"安全气囊"确保基金本金安全,追求卓越回报。
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债券20%~90%;股票5~75%;现金5%以上。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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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它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类属资产配置比例。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它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设置独立的中央交易室,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中央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债券20%~90%;股票5~75%;现金5%以上。 |
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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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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