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290003 |
基金全称 |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国债指数 |
投资风格 |
收益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获取债券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股票一级市场申购及适当的二级市场投资等手段谋求高于投资基准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可分离性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品种。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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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74,333.47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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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70% |
托管费用 |
0.2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分红;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多分配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一)资产配置
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计划中,投资策略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和自下而上的选股(或债券)计划组成,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及利率走势、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等等的动态分析,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对资产策略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二)债券类资产配置策略
1、 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在本基金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过程中,将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
2、 债券(可转债除外)投资
在本基金的债券(可转债除外)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长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本基金所采取的主动式投资策略涉及债券组合构建的三个步骤: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和挑选个券。其中,每个步骤都采取特定的主动投资子策略,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 可转债投资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其次,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四)权证投资策略
①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②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和宏观经济形势;
(3)货币政策、利率趋势;
(4)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
决策程序 |
本基金参与投资决策和操作的机构和部门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以及金融工程部。具体程序如下:
(1)金融工程部选择合适的金融工具,对市场各类收益率曲线进行拟合,并对各类收益率曲线之间的相对关系以及收益率曲线和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数量分析;
(2)研究发展部与投资管理部联合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深入研究,初步确定资产配置方案;
(3)基金经理构造投资组合计划;
(4)金融工程部对投资组合计划进行风险收益分析,提出修正意见;研究发展部策略分析师通过宏观经济以及债券市场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提出调整意见;
(5)投资决策委员会最后确定投资组合方案;
(6)基金经理通过交易过程完成投资组合方案的构建;
(7)金融工程部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意见,按照风险大小,定期或随时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
(8)监察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
(9)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可以调整决策的程序,基金经理调整投资组合应按授权权限和批准程序进行;
(10)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程序做适当的调整。 |
投资标准 |
债券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权证的投资,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非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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