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511010 |
基金全称 |
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国债和备选成份国债。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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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542,362.88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暂无记录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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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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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30% |
托管费用 |
0.1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收益率达到0.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
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国债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国债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
决策依据 |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研究团队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的研究报告,作为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日常管理。
(3)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主要采取优化抽样复制法,即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债券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等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和优化,选择适当数目的债券构建组合。
(4)交易执行。中央交易室负责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金融工程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金组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略,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的每日变动情况,结合成份国债等的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国债和备选成份国债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国债指数基金,是债券基金中投资风险较低的品种。
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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