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519095 |
基金全称 |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把握行业周期轮换规律,动态调整基金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之间的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40%,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新华三维行业周期轮换模型(MVQ模型)”把握行业周期轮换规律,动态调整基金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之间的配置比例。 |
首次募资金额 |
34,774.06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500元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受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即在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周期、估值水平、政策导向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以判断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借助本公司自行开发的“新华三维行业周期轮换模型(MVQ模型)”,寻找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行业,并重点配置其中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
大类资产配置层面: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本基金重点考虑以下四个基本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周期因素;二是估值因素;三是制度和政策的变化因素;四是市场情绪的因素。其中宏观经济因素主要考虑经济景气先行指数、发电量、货币供应量(M2)、产品销售率、新开工项目、货运总量、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商品房销售面积、消费者预期指数、国房景气指数等;估值因素主要考虑沪深300的每股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率、折旧、利息费用、净资产收益率、国债基准收益率;政策因素主要考虑政策周期、制度创新等;情绪因素主要考虑新增开户数等指标。
行业配置层面:运用本公司自行开发的“新华三维行业周期轮换模型(MVQ模型)” (即M:宏观;V:估值;S:数量化统计规律),寻找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行业并进行重点配置。该模型架构于宏观经济周期循环下的行业周期轮换效应、行业自身估值水平以及数量化统计规律三个维度之上。其中,作为行业周期轮换模型的基础,“宏观经济周期循环下的行业周期轮换效应”是本公司依据美林证券投资时钟的运作模式所进行的国内实证研究,通过模拟各行业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不同敏感程度,结合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对行业的影响,发现国内行业周期轮换规律,对经济周期循环下的景气行业进行中长期战略资产配置。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自身估值水平”并借助“数量化统计规律”筛选出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行业,进行战术资产配置。
股票选择层面:在通过“新华三维行业周期轮换模型(MVQ模型)”筛选出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财务分析(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估值模型(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等)和其他定性分析(调研等)进行上市公司综合投资价值评估,挑选其中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构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债券投资层面: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层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采用信用矩阵方法来估计。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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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1、决策和交易机制: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
2、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基金经理在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别的大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状况作出判断。本公司的策略分析师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行业分析师提供行业和个股配置建议,债券分析师提供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建议,数量分析师结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风险控制要求提供资产配置的定量分析。基金经理结合自己的分析判断和分析师的投资建议,根据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拟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核和实质性判断,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
3、组合构建:分析师根据自己的研究独立构建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的备选库。基金经理在其中选择投资品种,并决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品种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投委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的审核、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数量分析师的风险分析意见,最终作出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
4、交易操作和执行:由集中交易室负责投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集中交易室确保投资指令的处于合法、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集中交易室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及时反馈。
5、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数量分析师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并提交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帮助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了解投资组合承受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的来源。绩效分析报告帮助分析既定的投资策略是否成功,以及组合收益来源是否是依靠实现既定策略获得。数量分析师就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的结果随时向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反馈,对重大的风险事项可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
6、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 |
投资标准 |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5、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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