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这一新媒体购物形式出现以来,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
其中,有些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为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
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5号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
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
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
金融投资、消费观念。
银保监会方面指出,当前金融直播营销存在两方面主要风险:一是金融直播营销
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包括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
、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二是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包括虚假或夸大宣
传、偷换概念、简单比价以及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等。
银保监会方面强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定,金
融营销宣传是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
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相关主体应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
下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应当落实金融营销宣传行
为的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
同时,银保监会方面还提示,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从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一是辨明直播主体资质。目前,大部分直播营销更倾向于发挥流量引导作用,通
过直播吸引消费者兴趣后,以提供购买链接或线下引流的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金融
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如有意购买,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
,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
道。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
金融信息、身份信息,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二是看清直播内容。金融营销在直播场景下,容易出现由于直播时间限制或消费
者中途观看等原因导致的信息披露不足、消费者信息获取不全等情况。建议理性对待
直播营销行为,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借贷产品的息费标
准、实际年化利率,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理财产品的投资风
险等,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坚持科学理性的投资观。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
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
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根据消
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推介,而直播带货模式下无法有效识别每个
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做不到一对一地充分沟通。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
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合
同内容、息费标准、免责条款、风险等级等重要信息后,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
或接受,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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