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实施以来,对全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规范装配率计算,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推进系统集成技术发展应用,我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修订,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形成了《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现予印发,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原《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川建建发〔2018〕300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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