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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12/02
2020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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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近日印发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与此前发布的《保险经纪人监管 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一道,共同形成了以《保险法》为统领,三部规章为 主干,多个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科学监管制度体系。在保险中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得 到协调统一的背景下,保险中介市场的改革发展也有望提速。 酝酿两年多时间,两度征求意见,事关1200万名保险从业人员、众多代理机 构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 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登场也成为继保险公估人、经纪人的监管规定出台 后,保险中介“三部曲”的最终篇章,标志着以《保险法》为统领,三部规章为支柱 的保险中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规定》提高了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强化了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 构的管控责任,同时,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设置,完善了退出机制和监管罚则。业 内人士认为,《规定》虽秉承一贯的严监管风格,但也做到了收放有度,将成为促进 保险中介健康发展的重要法规依据,同时也会加快市场的“新陈代谢”。 中介市场迎规范“及时雨”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 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 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6家,保险 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网点22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保险中介机 构从业人员300万人。 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近年来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监管制度框架 不健全、业务人员流动大、主体公司与中介机构间存在灰色需求等问题。尤其是随着 越来越多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的加入,保险中介市场更是乱象滋生。资料显示,20 20年第三季度,保险中介机构共收到85张罚单,被罚金额903万元。2019 年,超过160家中介机构因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近30 00万元。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召开的中国寿险业峰会2020暨人身险专委会年会上 ,银保监会中介部副主任罗蓉提出,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构建保险中介监管体系:一是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完备监管制度体系。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整治市场乱象 ,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推进从业人员能力资质分 级分类、研究开展综合金融销售和管理型总代理业务模式以及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 人等推动行业发展。 而《规定》的出台,正是对保险中介制度顶层设计的完善,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部规章进行规范调整。保险专业代理 机构的准入门槛有所提高,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最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调 整为2000万元,同时进一步强化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的管控责任,列明了设立 分支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强化主体责任的同时,取消了许可证3年 有效期的设置。 对于以上调整,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在接受《金融 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资本衡量股东的实力和投入,提高注册资本门槛能促进 提升专业代理机构的平均规模和综合资质,让其向更符合保险市场需求的方向发展。 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设置是为了减轻中介机构运营成本以及监管成本,是简政放权 的体现。随着对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逐渐日常化和系统化,放宽许可期限有助于激发 市场活力,达到监管收放有度的效果。 代理人模式转型正当时 一直以来,保险代理人都被业界称为“一张行走的名片”,直面消费者销售保险 产品并获得销售佣金。自1996年,国内寿险公司将代理人模式广泛推行后,我国 保险代理人数量的激增给寿险行业带来了可观的保费增长。但问题也随之暴露,代理 人素质参差不齐、大进大出,影响消费者利益事件频发,行业形象因此受损。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在接受《金融 时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国劳动力人口逐渐下滑,人口红利已经释放完毕,在这种 状况下,保险业依靠代理人数量增长推动寿险业发展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了。代理人 队伍目前分化严重,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比如,代理人入行门槛低,底层代理人大 多以兼职形式展业,专业培训欠缺,职业发展规划不明确,发展空间有限,导致人力 流动性很高。 近年来,业界关于保险代理人模式转型的呼声很高,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 被看作是现阶段可以改变金字塔式营销团队模式,打破原有利益格局,降低营销成本 和保险公司负担的转型方式。 此次《规定》也首次提出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强调需加快建立独立 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表明了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引领方向。事实上,今年8月,银 保监会中介部就曾起草《关于保险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 见稿)》,鼓励探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效率。 王向楠认为,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具有一定挑战性,做好需要较强的激励措施与较 高的素质养成,并要营建与客户的信任关系。推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有助于增 强代理人的能动性,加强客户对其的信任,具有较高素养和创新服务意识的代理人更 适合独立展业。但推行该制度对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 对独立代理人进行多方面支持,探索哪些业务适合交给独立代理人拓展,降低综合运 营成本,又要兼顾有效的规范和管理;既要改善优质代理人的留存率,又要平衡独立 代理人和传统代理人的利益分配方式。 代理人素质的提升既能直接实现产能和价值的持续增长,同时也是综合险企核心 的流量入口和转化渠道。人身险行业变革不断上演,监管推动下的渠道转型持续深化 ,目前正是代理人模式转型的最佳时机。 严监管加速市场“新陈代谢” 保险中介市场庞大,监管制度的调整往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2017 年底以来,监管层对保险中介的监管力度持续升级,近两年不断开出的罚单也给保险 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带来不小的“危机感”。 一位资深保险人士对记者表示:“保险中介公司没有保费收入来源,赚的都是手 续费,刨除经营成本,实际利润率大约在1%左右。加之当前市场主体很多,即便是 头部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也不过5%至10%。”在严监管下,保险中介机构退出、并 购现象将增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扩大市场份额。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2018年至今两年多时间里,已有16家保险中介 机构终止新三板挂牌。年内,就有安泰保险、汇中保险、汇安保险、众信易诚、宏大 保险等保险中介陆续停牌。谈及多家保险中介“逃离”新三板的原因,朱俊生表示, “专业中介总体的利润空间比较有限。而在新三板挂牌,需要支付一些中介费用,给 企业带来压力。加之新三板本身的交易也不是很活跃,这些公司达不到想要融资的目 的,综合考量之下,有的中介机构会选择退出新三板。” 近年来,由于保险行业加强自律,各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经纪公司返佣比例大 幅下降,导致保险中介机构收入减少。与此同时,对于依赖车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中介 机构来说,新车市场低迷、车险综改等原因导致新增业务大幅下滑,部分网点亏损严 重。多重因素作用下,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很可能被淘汰。 但市场有出必有进。自2018年8月起至今,监管部门暂停保险中介牌照审批 已有两年多时间。《规定》会否给按下“暂停键”已久的全国性保险中介机构牌照审 批通道带来重启的可能性?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很有可能。“保持市场主体进出的流动 性才能提升行业生命力,而除了对存量专业中介机构的收购整合外,增加新设机构属 于常态化的流动方式。完善监管规则之后,保险中介的新设渠道将有可能会开放。” 王向楠说。 [3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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