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公告〔2020〕62号
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DBJD25-9
6-2020、《甘肃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试行)DBJD25
-97-2020(以下统称本定额及地区基价),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有规定与本定额及地区基价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及地区基价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积累资料,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补充完善。
三、本定额及地区基价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鸣森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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