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90017 |
基金全称 |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60%+中债综合指数×40%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策略,通过主动投资组合管理,充分把握可转债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风险收益特征,追求投资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坚持价值投资,严格风险控制,追求稳健收益。 |
首次募资金额 |
98,583.40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00元 |
管理费用 |
1.00% |
托管费用 |
0.2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并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调整,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
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确保基金资产收益安全与稳定的同时,以有限的风险载荷博取股票市场的上涨收益。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定性以及定量分析,自上而下地实施整体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走势、市场利率走势以及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预测各大类资产未来收益率变化情况,在不同的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规避市场风险,把握市场收益变化,进而提高基金收益率。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是一种含权债券,它同时具备了普通股票所不具备的债性和普通债券所不具备的股性。在股票市场下跌时,可转债由于受到纯债价值的支撑,一般不会跌破其债券价值部分;在股票市场上涨时,又由于内生的期权属性,可转债可分享正股股票上涨的收益。合理地利用可转债的股性和债性双重特征,可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获取一定的超额收益。在经济处于复苏和繁荣的阶段,若股市表现较好,则可通过超配转股期权价值高的可转债来增强债券组合的收益;在经济处于衰退的阶段,若市场基准利率下行,则可通过超配普通债券以及纯债价值较高的可转债来获得较好的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2)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3)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等。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3、利率走势与通货膨胀预期。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波动和风险特征。
5、发债主体基本面研究和信用利差分析。
6、上市公司研究,包括上市公司成长性的研究和市场走势 |
决策程序 |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管理人选择具有丰富证券投资经验的人员担任基金经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开展研究分析并撰写研究报告
研究员将广泛参考和利用公司外部研究成果,尤其是研究实力雄厚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报告,并经常拜访国家有关部委,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走访调查发债主体、上市公司和信用评级机构;经过筛选、归纳、整理,定期撰写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是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在债券、股票及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资产配置范围比例等。
3、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基金总体投资计划,结合自身研究判断,参考投资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制定具体投资组合方案,包括投资结构、具体投资品种及持仓比例等。其中,重大单项投资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集中交易室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集中交易室,由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具体交易指令。集中交易室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5、多部门多渠道实施投资风险监管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通过交易系统检查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总结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随时了解基金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
6、绩效评估小组进行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绩效评估小组,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基金绩效评估报告。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7、投资管理程序的优化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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