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长制推行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到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费用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方案》明确,甘肃省政府将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编制相关部门和市、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对市、县级政府绩效管理,县级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对乡镇的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挂钩;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强化绩效考核,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省级养护补助资金。
甘肃将成立村道、自然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组织,鼓励设置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将爱路护路的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推行个人或家庭分段承包养护、集中养护、企地共养等模式;日常养护资金按照通车总里程筹措,县道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公里0.3万元,省、市、县按照1∶1∶8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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