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66次发审委会议于5月8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52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28家企业。
国联证券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刚、胡磊。这是南京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国联证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新三板业务等。同时,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和国联通宝分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不含新三板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
国联证券的控股股东为国联集团,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持有国联证券28.59%的股权,并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无锡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份间接控制国联证券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72.3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
国联证券此次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34亿股,即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国联证券此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波动,2018年业绩大幅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区分不同业务类别,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波动的影响因素,目前是否已消除,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已充分披露;(2)说明报告期内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保持谨慎,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期间调节业绩的情形;(3)说明汇垠华合案件中,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与诉讼金额是否匹配,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规模较大的资管产品业务且部分资管产品存在违约风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目前在手的资管产品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相关不规范产品的整改情况;(2)已到期的新三板1号产品未能按时清算退出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及赔偿责任;(3)未到期但标的资产违约导致存在兑付风险的相关产品情况,是否存在投资人以发行人未勤勉尽责为由提出赔偿要求的情形,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4)报告期内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具体判定标准,持有部分次级份额的结构化主体可享受可变回报占比的具体测算方法及结果的准确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2018年大幅下滑,2019年小幅回升。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宏观经济波动、行业调控政策、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说明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说明经纪业务佣金率和市场占有率的波动趋势、幅度,与行业整体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经纪业务采取的改善措施及效果,2020年1季度的平均净佣金率及毛利率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的比较;(4)结合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发行人的自身优势和经营发展策略等,说明经纪业务佣金率和市场占有率下滑的趋势是否得到扭转,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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